杭州3月18日电(郭其钰)2020年浙江法院正式立案受理破产案件3428件,收案量较前一年度增加44.5%,结案量较前一年度增加66.0%。近五年,该省法院破产案件收案量和结案量均呈不断增长趋势。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2020年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报告暨十大典型案例》(下称《报告》)中透露上述消息。
从破产案件类型看,近年来浙江法院审查受理的破产案件中清算案件占绝对比重。破产清算案件2017年占比97.6%、2018年占比96.8%、2019年占比97.4%、2020年占比99.0%。
在破产程序中,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主体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有序退出。仍然具有市场价值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等程序,有效盘活资源,卸下包袱获得新生。
据统计,2020年浙江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2828件,申报债权1773亿元、申报金融债权1237亿元、核销金融债权929亿元、处置房屋面积809万平方米、处置土地7万亩、安置职工17252人。
《报告》分析称,通过破产审判,一批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土地、房产等生产要素得以重新配置,从在“僵尸企业”中闲置转变为重新流入市场发挥新的效用,从而有效提升了市场活力,有力助推了社会经济发展。
针对破产审判程序较长、效率不足的痼疾,浙江法院提升简易审理效率、缩短审理时间、扩大适用范围,坚持“繁简分流、繁案精审、简案快审”,进一步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如宁波、温州等地区基本实现简易审理的破产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审理的破产案件占比不断提升。
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以来,浙江法院不断探索个人破产制度,在具有个人破产实质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办理方面实现破冰。
2020年该省法院共受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291件,共办结190件。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浙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涉案债务总额共计4.9519亿元,其中温州地区涉案债务金额为2.978亿元,约占该省总额的60%。(完) 【编辑:梁静】
